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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多举措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22 14:49:2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从2014年至今,我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审查率达到100%。一是规范标准,严格把关。全市各县区积极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通过项目建设源头把好节能准入关,凡是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凡是项目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二是分级管理,简化程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严格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分类管理,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的项目实行节能承诺表制度,并按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和承诺建设,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目前,按照政务云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对节能审查流程进行优化,列为“不见面”事项,审批时间从15日缩短为3日。三是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将水泥、平板玻璃、化工行业企业和锅炉生产企业共23户纳入执法范围,共完成8户企业监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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