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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旅游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旅游政策与法规》复习题

※发布时间:2022-9-27 3:22:22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6、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四足鼎立”局面,指《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三法加

  1997年,上海对原有的旅游管理体制进行了,新组建了上海市旅游事业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上海市的旅游业。上海市旅游管理委员会作为市的派出机构,对全市旅业行使管理职能。市下辖的旅游局、商业局、交通办、园林局、新亚集团等单位为旅游管理委员会,锦江、花亭、衡山三大旅游集团和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也由旅游管理委员会领导。上海市副市长兼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旅游局及相关局负责人任副主任或委员。由此形成了旅游、商业、交通、园林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旅游管理机构。

  一位在某饭店住了3天的旅客,在前台办理完某项事务后,匆匆身后的一扇闭锁的玻璃门。门被撞破,旅客本人的鼻骨受伤,该客人向饭店索赔。

  1999年8月25日,田某同某国际旅行社签订东南亚6日旅游合同。合同:9月30日旅游团离京直飞泰国;旅游费用每人共计4750元,先交纳定金3800元,用于办理护照、签证和订购机票等费用支出,余款取机票时付清。合同订立后,田某交付3800元,旅行社开具了“定金”。

  同年9月8日,田某所在单位突然委派其到外地出差一个月,不可能按原计划参团出游,故提出解除所签订的旅游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交付的费用3800元。旅行社称其交付的费用已用于办理护照、签证和机票的支付。田某要求旅行社提供有关凭证,如果确实已花费,同意合理扣除,但应退还余款。旅行社则认为,田某交付的3800元是定金,双方的合同已作标明,按照《合同法》第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返还定金”的,田某的要求是不合理不的。

  国家民航总局日前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乘客乘坐的航班延误了,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央视《经济信息联播》2004年6月26日晚该消息:

  很多人都关心,如果自己乘坐的航班延误了,是不是可以拿到补偿,又该拿多少补偿?昨天,国家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您在座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您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

  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中元节出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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