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发展委就业司认真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按照国家发展委领导,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发展委关于下达公共实训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印发后,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就业司迅即起草并报委领导同意,以委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国家发展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实训建设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发展委明确了监管要求和惩罚机制。
——要求各地发展委及时做好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分解和转拨工作,实时项目进展、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地方投资。同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要求各级发展部门加强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和动态检查。一是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责任到人、包干到人的原则,建立“项目责任人”制度。各相关单位对每个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的公共实训建设项目都明确责任人和监管措施,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并加快建设进度,填报《公共实训建设责任人信息表》。二是认真做好按月调度工作。各相关单位压实责任,认真核实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信息数据,及时更新补充。每月10日前,专人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向国家发展委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明确省级发展部门对本地区公共实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负总责,通过督促地方自查、实地调研抽查、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检查、全覆盖开展稽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地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合规有效使用,更好更快地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带动效应。
——明确项目建设进度、形成的实物量及每月调度执行情况,将其作为安排下一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于事中事后监管不力、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的,将采取通报、扣减、暂停下一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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