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保姆
《青岛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李沧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组织实施《条例》,在加强市容管理、保障城市管理有序进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条例》,加强既有道设施整治,推进过街天桥、灯照明等设施整治提升,拆除废弃的杆件、箱体、亭体和不具备市政功能的占亭体,对具备条件的杆件、箱体进行整合。2018年共清理拆除居民小区地桩地锁、挡车柱、拦车索及堆放杂物抢占车位行为2507处;6次约谈摩拜、哈罗等运营公司,归集乱摆单车3779辆,施划停车位8处,实施规范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两齐一入”标准,严管重罚,整治占经营、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和市场周边冒市等违法行为。源头治理,占市场,实施退进室。多措并举,加大乱贴乱画查处防控力度,按照“两清一色”标准及时清理违法“小广告”。2018年共清理门店占经营及乱摆乱放19835处,清理游商浮贩17412起,规范便民摊点群539处次;清理全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清理小广告及乱写乱画29324处,立案处罚25起,移送停机号码13起;在全市率先启动夜间烧烤集中清理行动,重点对野烧烤和门店占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全年清理露天烧烤行为3500余处次,暂扣烧烤工具200余件,立案处罚23起。
深入开展“临街门店招牌、户外广告和夜景亮化设施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完成确定的门头牌匾拆除、提升任务,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违法设置的公交候车亭,美化亮化依法保留的户外广告;对新增的违法户外广告“即查即拆”。2018年,我局对主次干道破损、违规、不当设置的违法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拆除违规门头牌匾7087处、53810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5671处、10142平方米;对全区建筑工地、主次干道、闲置场地进行全范围、无缝隙执法,对30余家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约谈,查处运输撒漏行为416起,最高罚款达到20万元,查处乱倒垃圾25起。
2019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秉承“执法为民、为民执法”工作,以更高的智慧、更强的决心、更果决的执行力,营造宜业宜居宜身宜心的创新型花园城区,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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