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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建立反保险欺诈 业内信息共享机制

※发布时间:2019-1-13 10:12:1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高额保险的风险防范问题,在全世界都是难题。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认为,在全球范围内,保险骗赔占整个赔付保险金额的10%到20%之间,这是全球性问题。

  一位资深保险人认为,“生命无价”的观念被更多人接受和重视,这一思想体现在保险产品上就是低保额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保险产品保额水涨船高。但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高保额亦容易滋生高风险,如何在开发满足大众需要的产品的同时做好风险控制,是保险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他,一是行业要建立反欺诈信息共享机制,例如个人短时间内购买的保险累计保额达到一定额度就自动增加核保条件;二是保险公司将风险管理前置,更加关注承保时的风险问题。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庆元律师亦认为,与一般商业合同不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行为人可以通过较少的保费支出获得成百上千倍的保险金赔付。人性的无限性,在这种无止境的驱动下,一些,抱着侥幸心理,不劳而获,坐享其成,骗取巨额保险金。另外,投保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管理层经营短期化、营销人员的佣金制度、“宽承保”行业现象等,保险业内粗放式经营和管理模式,再加上社会风气的助长,这些都促使了风险的加剧。

  避免或减少风险,一直是保险行业的关注重点。周庆元,一是要从源头抓起,遵循“严承保”的管理模式,实行严格的入口管理。进一步完善投保告知义务相关,变目前单纯的询问告知模式为特定情形下的询问告知与无限告知相结合的投保前告知模式,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格局,让保险人在承保前尽可能多地了解保险客户和保险标的信息。其次,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增强对非正常手段获取业务佣金行为的惩罚力度,消除隐患。第三,构建反保险欺诈业内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行业整体反保险欺诈的工作效率。第四,加大对保险欺诈者的惩罚力度和保险欺诈人员违法成本。这样,通过制度的构建,逐渐形成一种维基解密黄菊“不能”、“不敢”、“不愿”新常态。(潘玉蓉 邓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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