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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这项条例: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有了法律“硬约束

※发布时间:2017-8-20 21:52:4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严格控制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是进一步贯彻八项、持续推动政风作风转变和廉洁建设、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8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当天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严格控制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是进一步贯彻八项、持续推动政风作风转变和廉洁建设、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8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

  当天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草案)》,使公共资金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本届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新一届提出“约法三章”,其中第一条就是本届期间,一律不得新府性楼堂馆所。

  在8月18日的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管理条例的出台旨在把严格控制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的举措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

  草案对机关、人民团体、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其他团体和事业单位等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办公用房等作出严格,明确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办公用房,对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的团体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建设、维修楼堂馆所也要按照确有必要、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

  “要严格监督执法,对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查处、严肃问责!”李克强总理在常务会议上指出。

  草案严格机关团体办公用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资金管理,要求对属于建设或建设必要性不充分、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等情形的不得批准;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预算资金安排,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向单位或个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及接受赞助或捐赠等。

  草案还对建设楼堂馆所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作了,对违法行为明确了责令停止相关建设活动或改正、对所涉楼堂馆所予以收缴拍卖或责令限期腾退、对相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等措施。

  “要把宝贵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李克强总理说,“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就要过紧日子。”(王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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