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加大对早期和源头创新型企业的支持
11月16日,深交所副总经理金立扬在第十八届高交会的“十三五规划及供给侧改革”主题论坛上透露,深交所一直以支持创新创业为使命,将深化创业板改革,其中包括将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推动“双创债”发展,丰富创新支持工具,推进科技金融信息平台建设。
自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挂牌上市以来,创业板承载着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育新兴产业的历史使命,实现了健康发展,新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6年11月16日,创业板共有554家上市公司,总股本2603.5亿股,为2009年的73.2倍,总市值5.6万亿元,达到2009年的35.7倍,已成长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更为关键的是,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达93%,培育了勇于创业、敢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持。今年创业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水平分别高达32.4%和44.3%,也充分展现了中国新经济的巨大活力。
不过,虽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丰满,面对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中国创新形势的日新月异,创业板也必将承载更多的历史责任。金立扬指出,创业板启动已经七年,包容力度不够高,对成长早期的企业支持不够,面临着深化改革的要求。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优化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加大对早期和源头创新型企业的支持,积极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促进多层次市场体系的有机联系。
转板问题在新三板创设之初即广为业界关注。一方面新三板挂牌企业家数不断增长,将近万家,另一方面,市场流动性欠缺和融资环境不利对企业发展形成了束缚,其转板问题越发突出。关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的表述在多个重要文件和重要场合中被提及,今年6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考察银行后的座谈会上表示,“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10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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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板机制短期难落地新三板企业目前仍需走IPO路径完成上市目标
“新三板转板机制短期内难以落地,从长期来看,完成《证券法》修订以后或可能研究推出转板机制,目前新三板企业仍需走IPO路径完成上市。”一位来自券商的新三板研究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预判。
虽然转板概念提出已经超过两年时间并且未现定论,但伴随着新三板快速扩容,市场因为转板预期在新三板形成转板概念股。尤其今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务院相关文件提及“研究新三板转板相关制度”,转板概念股一时间成为新三板市场的一大投资主题。
有专业人士表示,尽管市场对转板给予了很高期望,但从目前市场环境和注册制推进情况以及监管安排思路来看,直接转板制度的真正落地实际上存在诸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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