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国田 孟军记者许震宁) 设立网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下线万余元。本月初,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要负责人周培、周小平、吴丽丽等7人,被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这一案件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十大传销典型案例。
2013年底,51岁的本市人周培,在广西北海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通过该小区的一个朋友陈某,周培得知了“云数贸”公司。陈某告诉周培,交了会费就能成为云数贸会员。云数贸公司总部在马来西亚,创始人是名华人叫。中国云数贸总公司在银川市,公司达到一定规模就能上市,会员到了年底都能分红。
2014年5月,陈某来南京与周培见面,并详尽介绍了“云数贸”的运行模式。周培与儿子周小平等一家三口又专程前往银川市的云数贸公司总部参观。在收取周培的3万元加盟费之后,公司给了周培一份《公司授权委托书》。
周培带着这份委托书,于2014年9月以每月租金5000元的价格,在本市虹桥租了一间房子。随后成立了“云数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周培一家三口都成了具体负责人。一场非法网络传销活动就此展开。
他们采取的手段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会员。会员只需缴纳5000元会费即可购买云数贸“原始股”,取得股东资格,并可通过该网站注册会员,获取一个个人账户,即可获得5万元的“原始股”——“云货币”。该机构还就鼓励发展新会员作出一系列激励措施。
梦见钞票
周培先后发展了20余人加入云数贸公司南京办事处。在大半年里,该办事处会员已发展至南京多区,其分公司也扩大到句容、仪征、上海、合肥等地,会员形成的上下线余级(层),发展下线会员多达数千人,通过拉人头缴纳会费形式骗取钱财,已涉及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今年3月底,警方接到一匿名举报电话。经过侦查,终于摸清了周培等人利用网络传销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并将其抓获。(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