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购买消防综合业务平台办公软件(移动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标志产品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采购清单中的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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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对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标志产品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采购清单中的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备以下要求:(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均被。3)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2020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其余任何款项的要求。全部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4)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2018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则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5)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450000元人民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若为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需提供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有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和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金的,投标无效。4)供应商信用良好,2018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且供应商未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2、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服务要求:1)1.提供壹年的网络和电话技术服务,及时解决用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缺陷。2)若是本软件产品自身问题引起的缺陷,提供免费修复、升级服务。3)软件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及下属各支队范围内不限终端用户数,不限使用期限。(注: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