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受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的委托,对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禅城区区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预结算审核资格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为PDF格式,是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投标人名称命名)。投标人必须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的中标人可凭借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微信号的“政采贷”平台,向银行申请“采购质押融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概念释义”部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4月13日 至 2018年05月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8楼窗口服务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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