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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年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3000万元治理石漠化

※发布时间:2017-11-19 15:29:0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湖南新闻网长沙1月4日电 湖南省人民网站消息,根据近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的《2017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7年共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3000万元综合治理石漠化。

  石漠化是指在热带、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遭受,导致土壤严重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或砾石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也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上述方案具体来说,一是从列入国家“十三五”石漠化治理规划的22个重点县中,通过评审选择6个县开展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石漠化治理试点,每县安排省预算内资金400万元。二是由湖南省林业厅推荐1个林下经济发展好的石漠化治理重点县,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发展林下经济试点示范,省预算内安排资金600万元。

  此次重点支持方向为,突出石漠化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省级以上贫困县;引导农林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社会资本主体参与实施石漠化治理;支持石漠化县林下经济发展;鼓励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石漠化治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示范。

  据了解,湖南是全国石漠化大省,有岩溶面积5.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5.7%。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1.48万平方公里,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1.44万平方公里。该省65.6%的县(市区)、69.7%的人口不同程度受到石漠化困扰。从2008年国家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以来,共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116135万元,已治理岩溶面积4504.17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988.43平方公里。

  从近年来石漠化治理情况看,虽然治理区生态有了较明显改善,但地方配套投入及经济效益并不理想。表现在:石漠化治理并没有与治理区农民增收有机结合,生态改善了,当地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并没有带来实质性改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并调动乡镇、村基层组织积极性,发挥农户主动性做得不够;未将治理与后期管护结合起来。因此,设立专项,拟将改善生态与发展产业、治理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凸显,探索形成湖南石漠化综合治理新模式、新经验,为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提供重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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