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是经赣州市人民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是赣州市人民授权的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公司主要职责是根据市确定的项目建设计划,开展资金筹集和资金融通业务。具体工作是组织发行债券和委托的其他金融业务,并按市经济发展规划,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社会、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进行参股、控股投资,同时积极引导国内外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于1988年成立,时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属二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副县级事业单位。2000年公司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分设,2005年明确为市国资委监管单位。
公司成立以来,在市委、市的关怀下,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的领导、监管下,努力管好用好本级的电力建设资金。
一是到2000年底,共征收地方电力建设基金5592.94万元,全部用于我市龙潭电站和虎于输变电线工程建设,较好地解决了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缺问题,了市部分重点项目按计划完成。
二是2001年至2003年,在市领导的直接组织下,公司全力做好赣定高速公建设业主工作,了我市第一条总投资38.2亿元的高速公于2003年12月顺利建成。此举开创了赣州高速公的里程碑 。
三是2003年9月,经市授权,我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3个亿,主要投向全市14个教育旅游项目。尽管我市基础教育水平和综合实力有了显著提升。但是,由于大部分地方经济基础薄弱、财力有限,在教育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建设资金缺口仍较大,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平衡,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压力很大。为了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我市把此项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来抓。在市委市的坚强领导下,以我公司为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3个亿,分别放贷到各县市和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和单位根据各自旅游教育现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以全面加快学校建设和旅游布局调整,积极创育旅游体制机制,增强有关县市的学校办学活力和旅游的投入,大大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和旅游的需求。此项工作 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教育旅游事业的发展。
四是新然气项目一个。根据赣发【2005】68号文要求,我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以能源建设为特色的投资主体,将历年市对能源建设投入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进一步确立了出资人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扶持与发展,使公司在我市能源建设与管理新体制中发挥作用,努力争取地方资产权益的最大化,并争取电网和电站(厂)建设中的主动权,从而更好地担负起投资主体的责任,为加强我市的基础设施和能源产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我公司与省天然气公司、市公交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赣州市的公交车、出租车及其它点对短途运输的社会车辆加注天然气。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合资公司组建、注册、选址完毕,已在南昌召开了江西天然气赣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董事会,合资公司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该项工作的开展,大大节省了加气车辆的营运成本,有效的减轻了汽车尾气的污染排放,为净化赣州的空气和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到目前为止,公司形成了投资参股项目3个,投资建设项目14个,为赣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赣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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