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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

※发布时间:2017-9-22 11:16: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号)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等有关,六安市水利局委托六安金裕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局组织实施的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六金会财字〔2015〕186号),审计报告已征求你局及项目法人意见。现将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下达给你局,请认真执行。

  2014年5月,安徽省水利厅以《关于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水基函〔2014〕614号),批复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

  截止2015年9月20日,安徽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以皖发改投资〔2013〕972号和皖发改投资〔2015〕377号文下达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030万元,省水利基建投资500万元,县级配套970万元。

  截止审计基准日(2015年8月18日),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43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030万元,省水利基建投资400万元),到位资金占概算批复投资的57.2%,尚有下达投资计划1070万元资金未到位(其中:省水利基建投资100万元,县级配套970万元)。

  经审计,审定完成投资2072.3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896.21万元,待摊投资176.14万元)。完成投资额占概算批复的82.89%;与概算投资相比,节约投资427.65万元;与实际到位资金相比,缺口资金642.35万元。

  经审计,审定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15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0.72%。符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控制在总投资5%以内的。

  1、你局要督促项目法人尽快落实到位缺口资金642.35万元(其中:省水利基建投资100万元和县级配套资金542.35万元)。

  3、项目法人要按照审计报告确定的调整会计事项及时调整相关账目,并按有关和程序办理价款结算,并做好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做到工完账清。

  4、项目法人要按照审计报告和竣工验收鉴定书及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的要求,及时调整、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时与运行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运行管理单位要及时将接收资产登记入账。

  附件:《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六金会财字〔2015〕186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金寨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承建的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目的:对项目基建收支、项目投资计划、概算执行情况及合同、财务管理及招标等情况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计。

  (二)审计范围:对截至2015年8月18日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三)审计内容:1、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概算执行情况;2、项目基本建设支出情况;3、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4、项目资金结(节)余情况;5、其他情况。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检查工程相关文件、计划预算和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及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观察等方法及程序。

  竹根河是史河的主要支流,发源于大别山北麓皖鄂交界的献旗岭,向北流经金寨县黄泥庄汇入史河,流域面积391km2,河道全长40.8km,涉及吴家店、果子园、斑竹园、南溪四个乡镇。白水河为竹根河的主要支流,发源于大别山北麓的马鬃岭,向北经花石、七邻、曲塘湾、黄泥庄汇入梅山水库,全长39.9km2,流域面积212km2,涉及花石、古碑、槐树湾三个乡镇。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位于花石乡、古碑镇、吴家店镇、果子园乡及槐树湾乡五个乡镇。建设内容:竹根河及其支流白水河、南河等河段新建、加固、重建护岸挡墙等,综合治理长度为8.07km。其中:花石乡白水河治理长度为2.78km、其支流黄堰河治理长度为0.06km;古碑镇姊妹河治理长度为1.61km、洪堰河治理长度为1.87km;吴家店竹根河治理长度为0.90km;果子园乡南河治理长度为0.40km;槐树湾乡洪冲河治理长度为0.45km。

  2013年8月,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安徽省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六安市水利局组织审查、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报省水利厅批复;2014年5月,安徽省水利厅以《关于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水基函〔2014〕614号)予以批复。2015年7月23日安徽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皖发改投资〔2015〕377号)关于下达安徽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5年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投资计划2500.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030万元,省水利基建投资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70万元。

  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该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金寨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为工程的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主要参建单位:

  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于2014年9月18日开工建设,到2015年1月9日全部竣工。建设单位于2015年8月18日编制了竣工决算。

  金寨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5年1月9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质量监督站人员召开分部工程验收会,并且依照有关验收规范,对各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该工程共120个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6个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其中5个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优良率83.3%。各分部工程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4.5%。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

  安徽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安徽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5年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5〕377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水基函〔2014〕614号)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为25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030万元,省水利基建投资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3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030万元,省水利基建投资4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欠拨1070万元,其中:省水利基建投资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70万元。

  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申报总成本21,324,133.76元,审核的实际总成本20,723,493.73元。

  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建设单位送审的金额为19,219,717.76元,审定金额为18,962,053.73元,经审核净核减金额257,664.03元。详见金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概算中批复的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建管费1,262,800.00元,实际列支621,440.00元(含审计、验收等预留费)。

  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完工后,工程结算已经本所审核,审定工程竣工决算金额为18,962,053.73元,审减257,664.03元。发生的全部待摊费用 已按比例摊入工程价值中,工程实际总成本为20,723,493.73元。

  经审计,截止2015年8月18日,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中央及省财政下达资金25,000,000.00元,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4,300,000.00元,未到位资金10,700,000.00元,实际工程支出20,723,493.73元,与下达资金相比结余4,276,506.27元,与实际到位资金相比暂缺6,423,493.73元。

  (3)经审计,截止2015年8月18日该项目货币资金余额488,560.00元(银行存款) 。

  经审计,工程预留各项费用150,000.00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72%,其中:审计费用40,000.00元,验收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费50,000.00元,办公费40,000.00元。项目竣工后预留费用按照实际支出列支,未支费用转入项目结余资金。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暂行》(计建设[1997]1466号)的相关,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均未进行公开招标,采用了竞争性谈判并核准备案。

  该工程实行合同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均签订了合同,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均能认真履行合同。到审计截止日,未出现合同方面的纠纷。

  该工程各项付款复核、审批等手续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

  建筑安装工程审核以本所工程审核报告为依据;勘察设计费、质监费、监理费等费用的审核,是以建设单位与提供单位签订的合同及价格为依据,并通过分析性复核进行的。

  1、至审计截止日,对于挂账的应付工程款、质保金应依据审计定案表、按已签订的合同办理工程施工完工结算,进行账务处理,在取得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审批后予以支付;对于审计截止日预留款项应本着实事求是及节约的原则,依据合同、等,经审核审批后予以结算,对于结余资金应及时归还原渠道。

  2、至审计截止日, 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4,300,000.00元,形成资金缺口。项目法人单位向财政部门积极申请拔付未到位资金省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970万元,以便于工程款及其他未付款项的支付。

  经审计,我们认为金寨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承建的金寨县竹根河大湾桥至槐树湾乡段治理工程收支合规,审批手续齐全,工程合格、招投标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竣工决算编报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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