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7月21日期间,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市场,根据省住建厅省政务办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工程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市城乡建设局对本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做了专题动员,专门成立核查工作小组,对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247项的建设单位申报的所有自查资料进行了书面核查,并随机抽取41个项目深入施工现场重点核查。
通过建设单位自查和整治办核查发现,大多数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正确对待和处理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个别建设单位对自查工作不重视,提交资料不完整,自查表未盖公章、无附件材料。这次核查中还发现其他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有招投标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入施工和完工阶段。二是部分项目工程款支付资料整理不齐备,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三是个别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变更不规范,项目负责人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人员变更未在合同上进行备案等。
本次自查核查工作结束后,市城乡建设局将按部就班全力推进互查阶段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对本次专项整治查清查实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按列出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到位,整改资料闭合,实行对账销号。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互查活动,8月上旬组织成立5个互查小组,进行推磨式互查,每组抽查项目不少于20项,建立互查工作台账。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三个一体化”监管新思(即设计施工一体化、咨询管理一体化、政府监管一体化)。探索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新办法,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探索全过程项目管理新思,推广应用BIM项目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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