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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与省内6家金融单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贫困户可获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

※发布时间:2016-5-6 22:20: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4月26日,记者从全省金融(产业)扶贫推进现场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我省在积极树立宣传市、建昌县、义县等地区“金融+产业”扶贫典型的同时,也在全省范围内搭建起了金融(产业)扶贫政策平台,省扶贫办已与省农发行、省农信社、省农行、省邮储银行、省人寿保险公司、省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金融扶贫合作框架协议》。

  我省目前贫困人口面广量大,81万贫困人口广泛分布在7200多个行政村。贫困地区金融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金融扶贫创新能力较弱,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贷款难、贷款贵”的状况亟待改变。

  按照省扶贫办与4家银行、2家保险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我省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免抵押、基础利率放贷、财政资金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

  在信用方式上,利用原有的融资平台进行,市、县按照扶贫小额贷款需求额度的1/10,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保障金,同时采取“政银保”模式,出资为贷款贫困户购买贷款保险,银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协商决定。保险保费额,原则上为贷款额的3%。

  建立银政风险分担机制,贷款一旦发生风险,银行承担最高贷款本金的30%,其余70%从市、县设立的风险保障金中扣除。4家银行承诺实行优惠利率。

  关于扶贫贷款的使用,省扶贫办明确要求,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依托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能人),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展增收产业,实现精准脱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村和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目前,省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的独特优势,承诺“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为合作项目提供利率、期限、方式等方面的优惠”,前期已深入16个县(市)开展了扶贫融资调研,初步编制了121个项目、553亿元的信贷计划。省农业银行也针对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提出了融资优惠政策。两家保险公司也分别设计了大病商业保险、意外保险等保险产品。与此同时,我省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扶贫资金使用的“普惠制”,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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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