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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项目按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发布时间:2015-12-24 15:26: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三亚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计划外项目按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本报讯(记者 汪慧珊)近日,记者从市办获悉,依据《三亚市投资项目管理》和《三亚市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了《三亚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善三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严格管理投资计划外建设项目。根据《办法》,计划外项目适用范围为未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和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且需在当年开工建设的,并需市级投资或由市级财政补贴的项目。不适用于应急救灾项目。计划外项目的管理原则包括计划外项目按照三亚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投资项目原则上实行计划管理。计划外项目当年实施未完成的,要列入下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计划外投资建设项目,需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批;总投资在500万元—3000万元的计划外投资建设项目,需报市常务会议审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计划外投资建设项目,经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或生态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还应由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项目书,并进行公示或召开听证会后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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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建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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