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百姓福祉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很多民生资金都出自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日,国务院对外公布了关于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此次转移支付,将“利斧”砍向那些“小、散、乱”、效果不明显以及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专项。
这一涉及近5万亿元财政资金的,既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的重要一步,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狠刹寻租和之风的大背景下,中央的又一场部门“”。
目前,我国全部财政收入中,地方本级收入大约贡献一半,但支出要花掉约85%,这之间的差额就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来平衡。
此次转移支付强调市场调节作用,提出要逐步减少竞争性领域投入专项,对于市场能有效调节的事项原则上不得新设专项转移支付,以公平竞争的市场。
“此次国务院意见不仅强调削权,还为削减的专项找到了市场化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旺说。
意见提出,在取消部分竞争性领域专项的同时,要研究用税收优惠政策替代部分竞争性专项,并采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模式,将保留的具有一定外部性的竞争性领域专项,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改为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应用于提供公品,如果投入到市场能充分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用于企业发展,资金收不到相应的回报,等于钱白花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用税收优惠政策替代部分竞争性专项,则相当于减少行政审批,将面向个别人的优惠转变成面向人人的行业普惠政策,更显公平。
不过,专家也表示,对于基金管理等市场化操作模式,也要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严格项目审批,防止基金演化成新的专项造成资金浪费。
针对转移支付面临的诸多挑战,意见也指明应对思,一方面要与预算协调推进,加快转移支付拨付进度;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资金透明度,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对此,专家强调,面对规模依然不小的转移支付资金,关键应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倒逼地方转变追求增长的旧,强化地方责任,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