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片区生物谷用地位于葵涌街道东部坝光社区,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289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生物谷用地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根据公开、公平、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入地块共5块,位于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总面积28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农用地(267平方米,全部为园地)和其他土地(22平方米,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涉及有条件建设区(40平方米)和允许建设区(249平方米)。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梦见回家的路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经核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202平方米)和未利用地(87平方米)。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区。根据〔坝光地区〕图则,调入地块全部位于城市道用地范围内,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图则用地性质不变。
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街道布新社区和水头社区,总面积28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全部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根据〔龙歧湾-水头地区〕图则,调出用地性质为林地。调出地块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不属于非农建设用地。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2018年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第十六条,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