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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发布2018年度全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9 5:46:0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步伐,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依据《全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财会〔2016〕20号)有关,财政部决定启动2018年度全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为配合、协助财政部做好我省行政事业类会计人才培训对象的申报、选拔、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计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

  (二)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级人民、总部机关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大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处级及以上人员。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一)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正式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选拔笔试。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经政策和前沿知识、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上午8:30—12:00。选拔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18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培养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资料审核、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名单。2018年度全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招生人数不超过60人(含60人)。

  2018年度全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工作计划于2019年5月开始,培养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管理两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半个月,初步安排在2019年5月,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通知。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管理、拓展专业视野,搭建起之间和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服务,指导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

  (二)管理。离校期间,进入管理阶段,按照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返校承担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授课任务,按时参加全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送学习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1年内报送材料的数量不少于7篇),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

  (三)打造平台。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信息库和档案,对实行动态管理。在培养周期内,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不定期与进行联系,了解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

  2.组织、引导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到知名机构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同时,组织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学术指导。另外,培养周期内和培养期满后,根据特点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优秀参加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或机构的课题项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见、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学术会议等活动,承担国家会计学院授课任务,逐步使成长为宣传会计政策的专家、研究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培训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财政部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专家,给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

  3.建立培训后持续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对学习课程的,为测评培训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养期间的日常管理,建立档案,系统记载在培养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培养期间未能按照定期向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送学习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的,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养的。

  (二)引入淘汰机制。培养工作分为2个考核周期,实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养。在培养期间,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承担(参与)的全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课题没有通过评审的,予以淘汰。

  (三)颁发全计领军人才证书。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毕业时,将颁发由财政部用印的全计领军人才证书。

  全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经费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列入财政部部门预算。项目经费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调、归口实施、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经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执行,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现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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