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法制办专门新设了备案审核处,并组织研发了“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管理系统”。据了解,该系统属全国首创,大大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效率
通过该系统,规范性文件全部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报送、审核和备案。同时,该系统还会自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方便市民查阅和下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去年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共向市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14件,通过备案审核319件,95件未通过审核,备案率大幅提高
想在浩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查到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不仅可能会花费很多时间查询,还有可能查到的是已经过期的文件。而现在,把所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放在同一个平台上,在网上就能按出台文件的政府部门分类进行查找。2012年3月21日《》周刊刊发文章盘点我国政府建设亮点时,特别提到了成都市首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管理系统。
点开市政府法制办网页(),页面右侧有“成都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查询”和“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管理系统”。系统将市政府各部门都罗列其中,同时提供按地区查询相关文件。
“以前基本都用纸质文件,成本很高,而且很难查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新楣说,以前常有市民反映,由于不在成都市区居住,查相关文件还得专门跑到市区来,非常麻烦,查到的还不一定是最新的。而且纸质文件会耗用大量的纸张,如果是各区(市)县政府部门制定的文件,更难掌握全部的文件内容。
《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
“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管理系统”启用后,所有通过备案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发布到互联网上,供市民查阅。“政府部门制定出规范性文件后,要向市政府备案。做梦洗头”周新楣说,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来负责具体的备案审查。在后台管理系统中,所有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将由系统统一编号。审核通过的文件,就可以在网上看到;而另一些仍留在系统里的文件,还在等待修改或审批。
如果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则会根据需要请市政府法律顾问来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如果该报备文件中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市政府法制办将让制定文件的政府部门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文件会进行再次报备,最终审核通过的文件才在网站上公布出来。如果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民无法在该网站上查到,那么说明这份文件没报送备案,或未予备案登记,不能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据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共向市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14件,其中各区(市)县政府报送备案260件,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154件。通过备案审核319件,没有通过审核95件。2011年备案率大幅提高,是2010年的2.42倍,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抵触的内容明显减少,文件内容也从管理型明显向服务型转变。(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