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省研究出台了《省人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党的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理政的头等大事,高屋建瓴地提出了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的新战略,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粮食安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之,为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既需要足够的粮食产量和库存,又需要相应的加工流通能力和产业链掌控能力。国办发78号文件提出要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充分发挥粮食加工的引擎作用,推动仓储、物流、加工等粮食流通各环节有机衔接,以相关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培育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是新时代粮食工作的重要任务。
作为粮食生产大省,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还不够大、不够强,主要是:绿色优质粮油供给不足、收储加工脱节,粮食加工业向前后两端延伸不够、产业链条短,产业链各环节结合不紧密、关联度低,产业布局分散、集中度低,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够、聚集度不高、创新能力不强。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促进我省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支撑。
按照省办公厅关于国办发〔2017〕78号文件的批办意见,省粮食局和省发展委作为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一是对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先后赴青海、山西、内蒙、和辽宁等省对标学习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二是召开部分粮食系统参加的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专题研讨会,听取了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粮食企业对我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和。三是在汇总各部门提出的落实意见的基础上,代省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征求意见稿)》。11月7日,将征求意见稿发27家省直和驻冀单位征求意见。各部门反馈意见中,有15个部门提出修改意见24条,12个部门无修改意见。经认线条修改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一致,作了相应修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考虑实际,提出到2020年,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加工率达到88%以上,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的粮食企业达到6家以上。
第二部分,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增强粮食企业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承担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和参与进口粮存储,鼓励多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
第三部分,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积极引导粮食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优势粮食产业集群和特色集群,发展粮食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打造粮食特色旅游,大力培育粮食品牌。
第四部分,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积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产品工业化生产,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着力开发粮食精深加工产品。
第五部分,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突破,加强对相关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加快推进科技推广,进一步健全粮食科技人才保障机制,加快培养行业短缺实用型人才。
第六部分,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适应我省粮食收储制度,建设一批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部分,完善保障措施。加大对粮食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粮食产业,实施粮食产业精准扶贫。落实市、县两级及有关部门职责。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建立相互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加强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