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池州市财政局把开展普法作为推动财政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建设财政为目标,突出重点,开创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财新局面。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江淮普法行”、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载体,组织开展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发放《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律宣传材料500余份。
二是强化财政监督。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完善“三步走”,完成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1143户单位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条例》,从法律法规、工作流程、资金管理、会计信息等环节对财政资金及财政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及财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阳光预算”,逐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除涉密部门外,4月30日,市县两级全部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9月底,市县两级全部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积极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目录,不间断地对外发布最新财政信息。四是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内容,并将之融入到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之中。制定《池州市财政局行政职权目录》,明确了职权内容、办理主体和实施依据。出台《池州市财政局外部流程图》,明晰工作流程,亮明“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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