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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质疑进入IPO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8-9-19 11:59:2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宇星科技2015年被上市公司上风高科收购,根据重组报告书披露,该公司主要从事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治理工程、治理设施运营三大业务。

  根据报道:(1)发行人第四大股东葛曦(持股14.76%)2010年9月-2012年8月在宇星科技担任运营助理一职,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担任发行人运营主管。(2)宇星科技前CEO实际掌控的用他人名义注册的公司有赛宝伦、深圳绿恩、格瑞斯特、华正明等。深圳绿恩是发行人2017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2016年第一大客户。格瑞斯特2016年是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华正明2016年位列发行人预收款前五名。华正明股东之一高会军认缴10万元,出资比例20%。高会军担任华正明监事。高会军同为宇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宇星环保的其他股东包括宇星科技、何姝。

  请发行人说明:(1)宇星科技的历史沿革,该公司的股东(被上市公司收购前)与发行人的股东是否重叠。(2)发行人、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与宇星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发行人的股东与宇星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有在该公司的从业经历。(4)发行人员工是否有宇星科技的从业经历。(5)发行人创始人、核心技术人员的行业背景情况,发行人的技术来源。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检测仪器等主要固定资产来源。(6)上述人员从宇星科技离职,是否存在竞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7)葛曦的全部履历情况,入股背景、出资来源,是否存在代持。(8)赛宝伦、深圳绿恩、格瑞斯特、华正明的注册资本、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4家公司与宇星科技及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上述4家公司之间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对质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看起来比较复杂,我们简单梳理一下宇驰检测的历史沿革。2009年12月宇驰检测设立,何雁、金伟(金田)分别持有60%、40%股权。2012年9月,葛曦入股宇驰检测。此后历经多次股权变动,公司前四大股东分别为何雁、何姝、金伟、葛曦,持股比例分别为24.6%、16.4%、16.4%、14.76%。

  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姝,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 年8 月至2014 年8 月,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14年9月加入宇驰科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其任职宇星科技总裁助理期间是否有参与宇驰科技经营管理?是否有参与宇驰科技的技术研发?与宇星科技是否存在潜在纠纷?离职宇星科技是否签署竞业?

  实际控制人之一何雁,1994 年9 月至1997 年5 月于贵州省桐梓县石油公司任职,1997 年5 月至2000年9 月于贵州省桐梓县国土资源局担任办事员,2000 年9 月至今于贵州省遵义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工作,2009 年12 月至2014 年12 月期间于宇驰有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12 月至今担任宇驰检测董事。

  创立公司之前是否从事与宇驰科技近似行业?作为公司大股东,是否有创立宇驰科技的资源,出资来源?其为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与生态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是否相关?公司技术来源?客户资源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关系?

  金伟作为公司创始股东之一,葛曦作为公司早期四名股东之一,且金伟、葛曦与何姝曾为宇星科技同事,为什么未在公司担任要职?历史上对公司贡献如何?与何姝是否为一致行动人?金伟与葛曦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两人持股比例合计超过30%,与何姝、何雁两者持股比例相近,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就此,公司解释到,华测检测人员主要集中于深圳、奥达清人员主要集中于、贝源检测人员主要集中于广州,其所处均为在经济发达地区,人员工资相对较高,而发行人子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17个地市,平均薪酬相对较低。

  然而,依据公司披露,宇驰检测深圳员工薪酬,2016、2017年分别为8.79万元、9.4万元,也明显低于贝源检测、华测检测,且薪酬趋势与可比公司相反。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23日,寰博BVI系宇星科技唯一股东,根据余仲、李野、金田于2009年12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士契约》以及2012年1月1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士补充契约》,余仲、李野、金田通过寰博BVI间接持股的方式共同控制宇星科技,系宇星科技实际控制人。

  2013年10月24日,宇星科技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股东由寰博BVI变更为和华控股、权策管理、安雅管理、ZG、鹏华投资、JK和ND。同日,余仲、李野、金田共同签署《一致行动人士契约终止协议》,约定自寰博BVI将持有宇星科技100%股权转让给和华控股、权策管理、安雅管理、ZG、鹏华投资、JK和ND之日起,余仲、李野、金田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将各自行使各自的股东和承担各自的股东义务。

  因此,自寰博BVI将持有宇星科技100%股权转让给和华控股、权策管理、安雅管理、ZG、鹏华投资、JK和ND之日起,宇星科技股权结构比较分散,无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且获得其他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地位的同意或追认,宇星科技由余仲、李野、金田共同实际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据披露,李野2005年3月-2012年1月任宇星科技董事长和总裁,2013年11月至今任常务副总裁。曾被中国报评为优秀企业家。具有较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环保行业技术、市场具有洞察力和开拓能力。

  金田2009年1月至今任宇星科技董事会秘书;2012年3月至今任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对节能环保产业有较深入的研究,寡妇村里的风流事在企业发展战略管理,项目策划和投融资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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