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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发布时间:2018-8-19 19:36: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明确,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测你前世死因息办公室决定。

  《》实施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18年4月30日,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30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312个,应用程序233个,论坛77个,博客20个,微博客3个,账号911个,即时通信工具1个,网络直播7个,其他6个,共计1570个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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