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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安邦人寿保险3个月内禁申新产品

※发布时间:2017-6-21 15:14: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保监会:安邦人寿保险三个月内申报新的产品。安邦人寿保险应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安邦人寿保险部分产品规避有关监管,市场秩序。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人寿”)因两款产品违规被监管3个月内申报新产品。

  5月5日下午,保监会发布对安邦人寿的监管函。保监会方面表示,安邦人寿报送的“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通过金返还设计形式,将消费者所费大量快速返还,规避了监管。此外,安邦人寿报送的“安邦e起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缺少总精算师签字。由于这两项违规行为,安邦人寿被保监会处以立即停用上述产品,并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申报新产品的处罚。

  近期,我会收到你公司报送的“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等产品备案材料。经核查发现,你公司“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通过金返还设计形式,将消费者所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实际做成两年期业务,规避我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有关监管,市场秩序。同时,你公司“安邦e起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报备材料中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董事会决议无总精算师签字,不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第四条的。

  一、针对你公司未严格履行产品开发管理主体责任,出现违反、规避监管等问题,我会不予备案上述产品。你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对于已承保客户,你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等后续工作。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监管政策、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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