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19日讯 一男子在网上自学下载虚拟视频软件,发布视频,非法获利22088元。昨日下午,石狮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某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20岁的洪某益,来自漳州市漳浦县,早年辍学,初中毕业后就外出务工,去年跟随表哥来到石狮,在一家小加工作坊里当帮工。今年1月,他上网时,得知可以利用视频,来骗别人的钱,便上网自学,下载相关的虚拟软件。
学成之后,洪某益通过多个QQ号,时常接到网友视频。他便用预先下载的视频,通过软件发布给“客户”看,内容包括表演等涉黄内容。当对方准备要其他片段时,洪某益则提出“1小时100元”“2小时150元”等报价和一系列缴费要求。
洪某益先后诈骗了来自湖北荆州的网友高先生10多次,直至高先生报案,最终案发,洪某益于8月21日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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