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余力 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对静海区委原常委、静海区原副区长顾春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顾春瑞违反纪律,与他人串供,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按出入境证件并擅自出入境;违反廉洁纪律,借年节之机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顾春瑞身为领导干部,理想,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的纪律,且党的后仍不、不收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经天津市纪委审议并报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顾春瑞处分,由市监察局报请市批准给予其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曾任子牙镇镇长,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委员会副,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0月14日,静海县人民副县长。2015年11月18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区长。后任天津市静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