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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启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报需同时满足8个条件

※发布时间:2018-5-4 22:54: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任桐)3月2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科技厅获悉,海南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据了解,今年,海南省将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2个批次,关注申报截止时间,逾期网上系统会自动关闭,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海南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明确了申报的基本条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八个条件: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据了解,2018年海南省将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2个批次,第一批企业申报认定网上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6月20日。第二批企业申报认定网上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9月5日。逾期网上系统会自动关闭,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本《工作》进行评价,了解高企认定申报的基本条件等情况。之后,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高企认定办)。省高企认定办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省高企认定办,并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

  为方便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可按省高企认定办制作的目录及参考格式进行申报材料编制,详见“海南省科技厅网站(科技服务--高新技术--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