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生肖排列顺序(一)《中华人民国》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必须毫不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1.完善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
国家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利益,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