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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社会工作规与政策重难点: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审批

※发布时间:2017-11-23 13:44:1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乡(镇)人民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和县级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考试就到考试大

  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确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向社会公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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