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文章内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改 强化许可后监管

※发布时间:2017-5-22 15:40: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共10条,主要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条件、实施部门等内容,并大型医用设备目录由国务院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同时,《决定》强化了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违规使用以及与大型医用设备相关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情形,要立即纠正、依法处理,并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