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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3-31 18:25:1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法制网昆明12月29日电 记者 刘百军 石飞 今天上午,记者从云南省常委会在昆明举行《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29日,云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法制网昆明12月29日电 记者 刘百军 石飞 今天上午,记者从云南省常委会在昆明举行《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29日,云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江普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云南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一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对加强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普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要求,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和实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还要注意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部部颁规章结合起来,一并抓好落实。

  江普生表示,通过新闻的大力宣传,通过全省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该《条例》一定能够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为促进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为建设云南、平安云南和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作出积极的贡献。

  云南省厅长商小云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司法鉴定是项惠及民生、促进和保障权益、稳定的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制定《条例》是云南省深化司法鉴定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实践,是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和规范执业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鉴定质量和服务保障能力的客观需要。《条例》的制定,体现了省委、省、省、省政协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凝聚了许多领导、鉴定行业专家、法律专业人才的智慧和汗水。《条例》的出台,必将对云南省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商小云指出,《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持久地把《条例》内容学习好、领会好。要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最高 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条例》对深化云南省司法鉴定体制的引领推动作用。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和立法旨,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常委会《决定》和该《条例》上来,统一到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为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打牢的思想基础和基础。各州、市要迅速组织司法鉴定管理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每个管理干部都能正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各项制度,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州、市、司法鉴定机构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今后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尽快组织实施。要采取在岗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培训,做到全员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商小云强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和全体司法鉴定人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内涵,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商小云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和司法鉴定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一是创新宣传形式。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传统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发送资料、开展宣传咨询等形式,形成密集宣传态势,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条例》,努力做到人人皆知。二是扩大宣传范围。宣传要街头、走进乡村社区、走进及企事业单位、走进法检公等办案机关,向广大社会、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广泛宣传《条例》,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社会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三是突出宣传重点。要大力宣传司法鉴定的性质和功能,突出司法鉴定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权益中的职能作用,让全社会了解司法鉴定工作,进一步增加司法鉴定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要大力宣传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效,争取社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司法鉴定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树立司法鉴定队伍“科学规范、客观”的社会形象,为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营造积极的氛围。

  商小云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和勇于拼搏的作风,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健全鉴定管理制度。《条例》将管理重心下移,赋予州、市司法行政机关部分行政处罚权,强化了州、市司法机关监管职能。要求建立完善由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鉴定协会和司法鉴定专家代表三方共同参与的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和诚信评估机制等,对司法鉴定鉴定管理工作作了新的。要按照《条例》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条例》的各项配套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的要抓紧修订、该制定的要尽快制定,尽快形成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条例》能得以有效贯彻执行。二是规范鉴定执业环节。要督促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条例》,结合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和省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考核量化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实施程序、鉴定人出庭、鉴定文书制作、鉴定标准适用等执业环节,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三是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各州、市要采取全面检查与个案调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活动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抓好《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有效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该《条例》分为总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五十二条。《条例》依据全国常委会《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吸收司法部部颁规章和外省市区的立法经验,从云南省实际出发,突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条件、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新闻发布会由云南省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刘昶军主持。省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何剑文、省巡视员吉志勇、省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王政辉、省法制办行政立法处处长张洪波等出席了会议;法制日报、云南日报等中央驻滇、省级新闻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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