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1月4日讯
法官讲述
法官从慌张备考到自信迎考
耿莉(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第一次接触这句法谚时,我还是法学院的一名新生。时隔近二十年,在基层法院亲历中国司法公开的“快进模式”,感触颇深。
其实,法院对司法公开的探索从未停止过。我所在的法院建设了自己的网站,开通了政务微博,设立了媒体旁听席,开通了24小时服务热线,出台了重大刑事案件民意监督机制,通过法院开放日、院庭长接访、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网诉网评24小时回复、释法答疑面对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司法公开。这一系列举措,能让部分群众近距离接触法院,亲身体验司法的全过程。但是这种零敲碎打的创新覆盖范围有限,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所要求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存在一定差距。
201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经历了一个由分散向集中的过程。从长远看,司法信息的集约化公开是司法公开迈向成熟阶段的必然选择,但对法官个体而言是一种挑战。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普遍存在,数据填报、隐名处理、文书上网、材料扫描、直播发布,司法公开这些具体而微的要求给法官和书记员增添了不少工作量;以前庭审活动、裁判文书仅仅面对诉讼参加人,而现在却要面对成千上万的网民,围观、议论和挑剔都在所难免,这对法官事实判断、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庭审掌控、文字功底都是考验。
2012年底,我院首次“触网”进行互联网庭审直播,当时我负责直播的协调工作,至今记忆犹新。审判部门、技术部门和研究室几乎是全员出动,人民陪审员和辩护人也是严阵以待。虽然整个庭审过程高效而富有节奏感,但庭审过后,法官告诉我,为了这个直播几乎失眠,生怕哪个环节出现差错,真有种迎接大考、手忙脚乱的感觉。
一年以后,当初的“尝鲜”变成了常规工作。词不达意、别字错字、庭审不准时、着装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在当时也暴露的比较多。但当公开成为原则、不公开成为例外,法官反而获得了提升自我的动力,度过“洋相”频出的阵痛期,职业化也进入了全新的境界。
由于公开,法官每天置身于“随堂测验”中,实战演练让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从最初的慌乱备考到如今的自信迎考。法院也从被动回应开始寻求主动发声,一系列的微访谈、微直播、微课,赢得网民叫好,为法院的形象加分不少。
司法公开像扁担,一头挑起司法公信,一头挑起司法公正。单纯的司法公正未必能带来司法公信,但公开的阳光却能温暖社会与人心。当事人是司法公开最直接的体验者,他们对公开公正的评价最为客观。这种正向评价也可量化为数据,今年以来,我院纪检投诉和重大涉诉信访数量双双下降,重大涉诉信访更是迎来了建院以来的首次且是大幅下降。
法制网记者周斌整理
专家点评
第三方评估深化司法公开成效
毕玉谦(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司法公开,其中一大亮点是要求将司法公开覆盖除法律有明确限定以外的涉及审判及执行工作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可以说是不留死角,强调全方位的“阳光司法”。
我认为,最高法提出这些做法和举措是非常正确、及时的,值得期许产生预期的实效。然而,我国社会毕竟处于转型时期,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性也较为明显,因此,考察全国四级3200多家法院具体落实的成效如何,以检验其对促进司法公正所带来的影响力应成为下一阶段工作的要点。
我建议,各地法院可建立委托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诉讼(律师)代理人、参加过法庭旁听的人以及其他社会民众这四类群体采用问卷式、电话回访式、大数据式等收集反馈信息,调查社会各界对当地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的满意度,排查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倒逼采用改革的方式破解司法公开有可能流于形式化、程式化倾向所出现的难题。
法制网记者周斌整理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