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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杨冰 实习生杨勇)10月30日,市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修订后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作为推动医疗卫生的重要立法项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着手修订就备受关注,审议过程中讨论激烈。自去年9月第一次提请市常委会审议,到今年8月第四次审议通过,历时长达11个月,这在市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规中并不多见。
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大幅度地放宽了社会资本办医,不仅鼓励社会资本在全市范围内开设综合医院等,还对民营资本办医给予了大量政策扶持。
社会资本办医不再受规划
“我们把中央深化的新决策、新要求融入到条例的修改中。”市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说,例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化需求服务领域等。
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的同时,市也积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明确了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政策。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的,我市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向社会资本放开医疗服务区域。
“只要具备开办医疗机构的资格,都可以随时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无论是公有资本还是社会资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卫说。换句话说,社会资本申请办医,将不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
据了解,此前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般不对外公开,且对民营资本、合资或者外资申请者设置了特殊门槛。
而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后,举办医疗机构将主要看软、硬是否达到标准,资本性质带来的区别将逐步淡化,公有资本、非公资本将被一视同仁。
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
“此前,医疗卫生管理工作侧重事前监管,主要是严把‘入口关’,尤其是控制医疗机构数量。”西南大学教授刘艺说,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后,监管的重点被放在了事中、事后。
据了解,为了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我市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例如,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在国家总量控制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等。
在行政审批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
王卫介绍,目前我市还暂停了公立医院增加床位的审批,为社会资本办医留足空间。
准入门槛降低,且又有大量优惠政策支持,可以预见的是,我市将会出现社会资本办医的一个热潮。但是又如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对于这一问题,王卫表示,一方面将加强监管力量,完善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将严查过度医疗、违规执业、虚假宣传等,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制度,并将记分记录作为医疗机构校验和评审的重要依据。此外,校验、年终考核、专项检查、暗访等,都是相应的监管手段。
此外,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立医院的也将进一步深化。王卫表示,到2015年,我市将初步建立起公立医院科学管理体制、可持续补偿机制,以及规范的药品供应、医疗保障、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和监督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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